(2024年5月29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李紅建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王蘊為南京海事法院副院長;
任命魏明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任命陳飛翔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六庭庭長;
任命趙祥東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zhí)行裁判庭庭長;
任命史乃興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張旭東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王蔚、李道麗為南京海事法院審判員;
任命于博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第一庭庭長;
任命肖麗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第二庭庭長;
任命殷曉昕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鐵路案件審判庭庭長;
任命焦琰茹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周剛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王顯波為徐州鐵路運輸法院鐵路案件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李玉柱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免去劉振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免去魏明的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史乃興的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chǎn)權(quán)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陳飛翔的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六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李道麗、蔡霞、馮潔語、徐凌波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免去于博的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wù);
免去肖麗的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wù);
免去殷曉昕的徐州鐵路運輸法院民事審判庭(淮北丘崗區(qū)域環(huán)境資源法庭)庭長職務(wù);
免去焦琰茹的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周剛的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王顯波的徐州鐵路運輸法院民事審判庭(淮北丘崗區(qū)域環(huán)境資源法庭)副庭長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