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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展現全過程人民民主 推動新時代高質量立法——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工作縱覽
2021-10-16 22:14  來源:法治日報

開欄語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人大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

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緊跟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緊貼人民群眾美好生活對法治建設的呼聲期盼,緊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實際,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努力使各項工作更好圍繞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務國家和人民。

即日起,本報開設“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專欄,聚焦這些新實踐、新成就、新亮點,敬請關注。

有“良法”,方能“善治”。立法是人大的重要職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fā)展的歷史進程中承擔著重要使命和責任。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履行法定職責,緊扣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著眼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推進立法修法工作。截至目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法律36件、修改法律96件次,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40件。

回顧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工作,覆蓋廣、數量多、節(jié)奏快、要求高是最為明顯的特點。立法機關切實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重大關切,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質量,豐富民主形式,暢通民主渠道,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于立法全過程,推進新時代立法工作高質量發(fā)展,匯聚起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強大法治力量,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法治動力,在國家立法畫卷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立法進入新的發(fā)展階段

2018年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開局之年。履職首年,完成了憲法修改的崇高任務,此外還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13件。

緊隨其后,2019年,制定、修改法律22部,決定8件;2020年,制定、修改法律21部,通過決定12件;2021年,截至目前,制定、修改法律33部,決定7件。這其中,2020年新制定法律數量占比非常高,涉及多個重要領域,這在近些年的立法工作中并不多見。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持快節(jié)奏開展工作的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斷豐富創(chuàng)新立法形式。比如,通過接續(xù)奮斗,制定通過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民法典,采取修正案方式修改刑法,采取“決定+立法”方式出臺香港國安法……這其中,既有1260條民法典這樣的“大塊頭”,又有共16條的反外國制裁法、共32條的反食品浪費法等“小快靈”。

全面彰顯“全過程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和光榮使命。

今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對全國人大組織法作出修改,明確規(guī)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堅持全過程民主,始終同人民保持密切聯(lián)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同時,對全國人大代表充分發(fā)揮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提出要求,為在更高層次上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立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法治保障。

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現為了人民,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施依靠人民。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一系列法律規(guī)范、制度安排和體制機制設計,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徹到立項、起草、審議、論證、評估、監(jiān)督和宣傳等立法工作的全鏈條、全方位,使立法過程成為實現和體現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民主的典范。同時,立法機關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擴大公眾有序參與,通過多種形式聽取群眾意見,真正做到為人民用權、為人民履職。

“目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相關法律的修改工作還在推進中?!睋珖舜蟪N瘯üの瘒曳ㄊ抑魅瓮l(wèi)東透露,按照今年的立法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將對地方組織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guī)則進行修改,起草工作正在進行之中。此外,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監(jiān)督法也將進行修改,也需要體現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完善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措施。

“總之,通過修改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相關法律,充實完善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和措施,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蓖l(wèi)東說。

著力加強重要領域立法

這是一個載入史冊的重要時刻——2018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完成了憲法修改的崇高任務,將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夯實了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這是新中國法治的歷史時刻——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國由此正式邁入了“民法典時代”。

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緊扣全面依法治國,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著眼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積極推進重點領域立法,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

守護人民健康。2020年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這個疫情防控關鍵時刻出臺的決定必要而緊迫。

愛護“少年的你”。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實現了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更高層次的法治化。

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從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到出臺長江保護法、修訂森林法、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加強生態(tài)文明保護的立法步伐從未停歇。

我國的國家安全法治建設也正在全力加速。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理念為指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迅速推進國家安全領域立法工作,尤其是頒布或修改了一系列重要的非傳統(tǒng)安全領域法律制度。2019年10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密碼法。2021年4月15日起,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這些法律的出臺,不僅意味著我國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不斷完善,也標志著保護國家安全的法治建設,正在日益走向領域更加細分、理念更加先進的縱深推進之路。這些重要的國家安全領域法律的制定實施,為維護國家安全、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同頻共振助力改革發(fā)展

改革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以來,一項項體現出“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決定格外引人注目——

2019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具有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監(jiān)察法規(guī)的職權,并對監(jiān)察法規(guī)的立法范圍、制定程序、監(jiān)督機制等作出安排,確保監(jiān)察體制改革在法治軌道穩(wěn)步推進。

2020年4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決定,賦予了海南自貿區(qū)(港)在相關領域改革創(chuàng)新空間。

為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適應改革需要,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滿足不同改革需求,著力發(fā)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堅持立法先行,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決定,對與現行法律規(guī)定不一致、修改法律尚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改革舉措,為局部地區(qū)或者特定領域先行先試提供法律依據和支持,以法治推進改革,又通過改革加強法治,更加注重發(fā)揮引領和推動作用,更加注重立法質量,以高質量立法推動高質量發(fā)展。

順應新要求,呼應新關切,展現新氣象,續(xù)寫新篇章。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積極推進立法工作,為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提供了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記者?朱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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